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17年12月22日至12月28日,区委第一至第五巡察组分别向区体育局、马连洼街道、区民政局、温泉镇和圆明园管理处五家单位进行首轮巡察情况反馈。
巡察发现区体育局存在的问题:部分同志“四个意识”不强,落实“三重一大”制度不够严格;“三会一课”、双重组织生活等制度落实不彻底;部分领导同志重业务、轻党务,纪检工作聚焦主责主业不够。部分领导工作作风不扎实,还存在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个别同志服务意识不强。在人事、工程、物业、财务管理方面,存在管理混乱的问题。
马连洼街道存在的问题:一些辖区内群众反映强烈、信访矛盾突出的问题多年未能得到解决,“三重一大”事项研究不深入。党务、政务、财务公开力度不够,党工委对党支部工作指导不够。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干部管理宽松软,风险防控形式大于实效。干部队伍建设缺乏规划,年轻干部培养力度不够,调动干部积极性方法不多。“四风”问题仍然存在,形式主义较为突出。
区民政局存在的问题:党的核心领导作用发挥不够,未全面落实“三重一大”要求,在部分民生领域重资金分配、轻监督管理;党组对党建工作重视和指导不够,未专题研究区军休机构党委的党建工作,对业务主管的非公党建工作缺少深入督导检查;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力,对党风廉政建设推动不够,对违规违纪现象处理不及时,对区军休办资金使用监管不力,失控漏管;履行监督执纪问责不到位,仍然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在选人用人方面存在问题,党组在公务员调任中存在不规范问题,机关与所属事业单位混编混岗现象比较普遍,部分工作人员之间为直系亲属关系。
温泉镇存在的问题:党委坚持理论武装、指导实践不够,贯彻市区关于遏制违法建设指示不坚决;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重业务轻党建,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机关党组织活动制度落实不彻底,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效果不明显;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主体责任意识不强,纪委监督责任表面化,执纪问责松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坚决,公车私用、公费旅游、大操大办等违规违纪问题时有发生,四风问题依然存在。
圆明园管理处存在的问题:党委政治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强,“三重一大”执行不严,理论学习制度未严格落实,部分领导干部存在官僚作风。党的建设缺失,重业务、轻党建,制度建设缺位,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看不见”,党员队伍“没形象”。全面从严治党不力,领导班子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纪委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能乏力。选人用人程序不严谨。落实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财务管理混乱。
巡察组还收到一些涉及领导干部问题的反映,已按规定移交区纪委区监委、区委组织部等有关方面处理。
巡察反馈期间,区委巡察领导小组成员代表区委,针对各单位存在的问题,对被巡察单位提出了明确的整改要求。同时,要求各单位要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建立和完善全面从严治党的长效机制,以整改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