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纪委市监委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首善标准,发扬钉钉子精神,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推动作风建设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发展。2017年,全市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586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14人,组织处理等其他方式处理72人,通报曝光典型案例199起335人。
突出监督重点。持续盯紧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大力整治违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收送礼品礼金等问题。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整治党员干部高高在上、脱离群众、庸懒无为、吃拿卡要等现象。坚决纠正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大力整治“文山会海”,防止以会议推进工作、以文件落实整改、以批示代替检查,以及对待中央、市委决策部署“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只喊口号不落实、只见表态不见行动”等问题。密切关注“四风”问题新形式、新动向,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回潮。
畅通监督渠道。在首都之窗网站“党风政风监督热线”开设“四风”问题举报专门平台,与纪检监察检举举报平台对接。建立与财政、审计、税务等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和线索移送机制,及时掌握专项检查及审计中发现的“四风”问题线索,形成监督合力。密切关注社会舆情信息,探索建立与北京日报、北京电视台等市级主流媒体的双向沟通机制,及时处置舆情反映的“四风”问题。充分发挥市区两级纪委监委特约监察员作用,广泛了解社情民意,收集问题线索。
强化专项监督。结合深化“为官不为”“为官乱为”问题专项治理和“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以整治基层单位食堂违规公款吃喝问题、违规使用公务用车等工作为切入口,通过明察暗访、交叉互查等多种形式,集中开展专项整治,坚决纠正隐形变异“四风”问题。加强与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充分运用大数据比对、信息化甄别等手段,对“四风”问题开展检查,形成常态化监督检查工作机制。紧盯重要时间节点,集中开展多层次、全方位的监督检查。强化巡视巡察监督,将各级党委(党组)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纳入新一轮巡视巡察。
严肃执纪问责。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收手、不知止等顶风违纪行为,严查快处、决不手软。高举问责利器,抓住“关键少数”,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追究领导责任、党组织的责任,以严格的问责推动各级党委(党组)带头落实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对于党的十九大以后发生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发现一起,通报曝光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