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淀区纪委区监委机关、派驻机构关于开展2017年公开选调干部工作的公告》安排,现将笔试成绩及现场资格审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笔试成绩及面试资格
笔试成绩详见附件。笔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现场资格审查通过后进入面试环节。
二、现场资格审查
(一)时间
2017年8月15日(周二)上午9:00—12:00。
(二)地点
海淀区人民政府第一办公区北502会议室(地址:海淀区长春桥路17号);
请在区政府正门东侧传达室办理登记手续,方可进入工作区域。
(三)要求
请持以下资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1.《报名表》纸质版(双面打印)一式两份,在“所在单位意见”栏加盖本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
3.全日制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1份(含大学及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4.奖励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1份;
5.近三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加盖本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6.本人近三年工作业绩报告,要求如下:
(1)工作业绩报告中所列举的业绩,应为近三年以来所取得的工作业绩;
(2)撰写工作业绩报告应注重写实,主要应包括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及工作成效等;凡属参与完成或与其他同志共同完成的业绩,应写明自己在其中所处的位置或发挥了何种作用;
(3)简要介绍个人的表彰奖励情况和思想政治表现情况;
(4)结合工作经历,简要进行自我评价;
(5)报告篇幅为1500字左右;标题为华文中宋小2号字体,内容为仿宋3号字体,双面打印。
工作业绩报告一式两份加盖本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公章于资格审查当天交工作人员,另将电子版于2017年8月16日下午5点前发送至海淀区纪委组织部工作邮箱:hdgkxd@163.com。
联系咨询电话:82468099,82510384,82510785
中共北京市海淀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7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