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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淀区委“全程记实”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来源:宣传部 | 时间:2017-04-10

  近日,海淀区委印发《关于推进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全程记实工作的实施细则》,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层层压实主体责任,实时准确掌握区、处两级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化、规范化、留痕化。 

  全程记实工作的主要目标是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推动区、处两级领导班子积极构建清单化明责、痕迹化履责、台账化记责三项机制,督促各级领导干部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坚决防止责任虚化空转,确保责任层层加压、层层落实。基本原则是一事一记、全程留痕,完整真实、个人负责。 

  清单化明责。区、处两级领导班子要建立《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以下简称《主体责任清单》),从加强领导、严明党的纪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领导和支持纪检工作、建立健全制度、开展廉政文化建设、加强监督检查等七个方面对年度任务进一步细化、具体化,实现清单化明责,形成结构清晰、层级明确、覆盖全面的责任网络。 

  痕迹化履责。《主体责任记实档案》是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人对照责任清单落实工作任务、履行责任的日常记载。区、处两级班子成员要按照区委印发的《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的要求,以记实档案为载体,对本人落实责任情况进行全程记实,实行痕迹化、过程化管理,增强领导干部落实责任的自觉性、主动性。 

  台账化记责。区、处两级领导班子要明确专人跟踪督促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情况,定期收集领导干部履责记录,并通过纸质档案、电子档案等多种形式建立《党风廉政建设履责台账》(以下简称《履责台账》),对领导干部的履责总体情况予以汇总。同时,要注意及时收集本单位落实党风和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方案、会议记录、领导批示、活动照片、宣传报道、工作总结等材料,与《履责台账》一并存档备查。 

  海淀区委要求,全区各级领导干部要高度重视全程记实工作,严格对照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规定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责任清单的目标要求,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主体责任记实档案》及《履责台账》作为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切实抓紧抓好,做到内容完整、数据准确、情况真实。区委、区纪委将采取定期专项抽查和年底集中检查的方式,对各单位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未如实记载党风廉政建设履责情况等问题的,视情况进行提醒谈话和通报批评,并按照相关规定追究班子主要负责同志领导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