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以来,海淀区聚焦“微腐败”,采取“精准划定重点领域,精确找出腐败诱因,精细落实部门责任”三项举措,深挖细查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着力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精准划定重点领域。海淀区纪委区监委针对扶贫、救济、补贴、低保、土地补偿等容易滋生微腐败的领域开展专项整治,重点查处村(居)委会是否存在虚报冒领、利用职权优亲厚友、吃空饷、未按照补助标准发放专项经费等问题,彻底斩断伸向扶贫救济、低保费、优待金等“救命钱”的贪念。2017年共发现各类问题243个,督促区综治办等4家单位针对存在的监管不严等问题立行立改,立案10人,涉及违规使用资金700余万元,上缴区财政资金70余万元。
精确找出腐败诱因。海淀区纪委区监委从诸多微腐败案例中总结出了纪律规矩意识淡薄是大多数涉案人员的共同特点。治理基层微腐败,同样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持党纪严于国法,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的前面,让纪律成为管党治党的尺子、不可逾越的底线,在基层党员干部中把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将问题苗头消灭于萌芽状态,教育和拯救迷途干部,防范小问题酿成大事端,“小苍蝇”变成“大祸害”。
精细落实部门责任。海淀区纪委区监委对各类微腐败问题线索清理等级、摸清底数,明确办理部门、责任人和时限,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2017年通过各单位自查自纠、职能部门专项检查和区纪委区监委检查,共发现问题线索60个,其中任务部门自查自纠发现问题线索22个,职能部门专项监督发现问题线索24个,区纪委监委检查发现问题线索14个。对于上述问题线索的处置,初步核实2件,谈话函询58件,对15名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处理。(文/丛颖 责编/盛慧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