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持之以恒深化作风建设,进一步推进“为官不为”“为官乱为”问题专项治理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按照区纪委关于“两个专项”工作部署,香山街道结合实际,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推进落实“两个专项”工作的实施意见》。
意见提出,按照街道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的内容,班子成员、各科室和社区负责人严格落实廉政“一岗双责”,以科室、社区为单位,通过科务会的形式,对应科室职责、人员职责,查找廉政风险点并进行整改:一是在履行“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遵规守纪承诺中落实不到位的情况;二是业务资金使用审核把关不严,绩效偏差,造成资金浪费、流失的情况;三是专项人员聘用经费发放、管理不当的情况;四是对照街道各项制度,查找要求不严、管理不到位,科室管理软弱涣散,工作中慵懒散的情况;五是本人及家庭成员婚丧嫁娶以及工作调动、提升晋级、迁新居、过生日、升学等机会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的情况。街道纪检部门要按照一级抓一级的要求,开展日常工作检查,敢于较真,抓早抓小,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警示。
意见强调,街道党总支(支部)、各社区党委(支部)要统一设立纪检委员;纪检委员可由党性强、作风正派、敢于担当的普通党员担任,可由支委兼任。街道纪工委要重点围绕“两个专项”工作,按照区纪委的工作要求,全方位、多角度、多层次地收集问题线索,排查风险,进一步推动“两个专项”工作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