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北京海建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赵恩施公款旅游案。2013年3月10日至16日,时任海建监理公司总经理赵恩施擅自决定组织员工外出旅游并召开年度工作会,除一天在召开年度工作会外,其余时间进行旅游活动。经海淀区纪委常委会议讨论决定,给予赵恩施严重警告处分。
2.海淀区四季青医院党委书记、副院长张晓新使用公款支付个人餐费案。2016年10月17日,时任四季青医院党委书记、副院长张晓新使用公款支付以个人名义组织的宴请活动,花费3千余元。经区纪委常委会议讨论决定,给予张晓新警告处分。
3.海淀区八里庄街道恩济庄社区违规发放、使用补贴款案。2015年12月,八里庄街道恩济庄社区将计生宣传员补贴违规进行发放,且在2015年5月至2016年4月间,存在违规使用安全稳定信息员补贴款的情况。经中共海淀区八里庄街道恩济庄社区委员会第三党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并经八里庄街道党工委扩大会会议批准,决定给予原八里庄街道恩济庄社区党委书记李冬泉警告处分,给予原八里庄街道恩济庄社区居委会主任刘艳洪保留预备党员资格,延长一年预备期处分,给予恩济庄社区党委副书记张灵芝批评教育。
4.海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许爱民、劳动监察大队大队长袁超南违规接受宴请案。2017年6月28日,海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许爱民、劳动监察大队大队长袁超南参加存在业务关系的海淀区饮服行业协会安排的宴请,就餐花费2000余元。经区纪委常委会议讨论决定,分别给予许爱民、袁超南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