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淀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车辆修理厂私分国有资产问题。2015年12月,海淀区环卫中心车辆修理厂领导班子研究决定,将该厂年终结余资金1.8万余元分配给五名班子成员。经中共海淀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分别给予修理厂厂长赵晓霞、党支部书记薛法奎、副厂长于燕涛党内警告处分,分别给予副书记许兴德、副厂长黄建国批评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