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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纪委区监委擎执纪监督之剑 守绿水青山之家

来源:党风政风监督室 | 时间:2017-09-27
  海淀区纪委区监委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将环境保护工作作为监督执纪问责的重中之重,采取三项举措,强化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以强有力的问责为环境保护提供坚实的纪律保障。
  提高政治站位,将环境保护工作作为监督执纪问责的重中之重。区纪委常委会暨监察委会议先后召开3次会议,传达学习中央环保督察北京市动员会议精神,对2017年环保督察专项监督工作进行部署研究。制定下发了《关于做好北京市环保督察海淀相关工作进一步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的通知》、《区纪委区监察委领导环保督察期间再监督再检查工作方案》等制度文件,建立健全了环保督察监督检查、问题线索处置、案件通报等制度。区纪委区监委成立了由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肖韵竹,副书记、副主任刘志平、张磊、李传峰分别牵头的四个检查组。9月21日,区纪委书记肖韵竹带队对苏家坨镇大工村再生能源发电厂异味扰民问题等三个案件整改落实进行暗访夜查。
  改进监督方式,强化区纪委区监委再监督职责。突出主动监督,围绕重点督办件、群众多次重复反映案件整改落实情况,通过明察暗访等方式对环保案件办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部门履职尽责、整改到位。强化问题线索移送,通过会商研判,督促相关部门及时将履职不到位或转办件办理不认真的问题线索移送区纪委区监委,对区领导夜查发现的3家单位值班不在岗问题进行监督核实。为增强检查效果,采取“四不两直接” 检查方式,即“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直奔基层、直查现场”。
  严格责任追究,对环境保护问题严查快办。对于环境保护问题线索,建立快速协同查办机制,信访举报、执纪监督、执纪审查、案件审理等环节进行优先处理,做到第一时间流转、第一时间批示、第一时间办理,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约谈提醒;对工作不力、效能低下、履职缺位和转办件办理不认真、不及时的单位和个人,及时进行问责;对履职不力、监管不严、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监管责任。强化通报曝光、形成失责必问的良好氛围,对环保督察应急值守不在岗领导干部、环保领域典型违纪违法案件进行通报曝光。截至9月25日,全区共约谈51人、诫勉谈话6人、通报曝光2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