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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区国资委纪检监察组: 召开区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交流座谈会

来源:驻区国资委纪检监察组 | 时间:2018-01-22

  为进一步推进区国资委系统纪检监察工作,加强区纪委区监委派驻机构与驻在单位各企业的沟通对接,1月19日上午,驻区国资委纪检监察组会同国资委党委召开部分区一级监管企业纪检监察工作交流座谈会。实创高科、翠微集团、工业公司、海国投、海房集团5家企业的纪委书记及纪检部门负责人参加座谈。

  与会人员结合企业特点,从本单位纪检监察组织建设、“两个责任”落实情况、问题线索处置情况以及工作中主要措施、特色、成效等方面进行了交流发言。

  驻区国资委纪检监察组组长李伟对区属企业纪委在监督执纪工作的相关进展给予肯定,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一是找准机构定位,织密监督网络。企业纪检机构要准确把握监督责任内涵,不能将监督责任等同于党风廉政建设日常工作,必须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三项主业,不得越位代替党委及其负责人履行主体责任。要督促、提醒、协助责任人落实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派驻纪检监察组与企业纪委是监督检查、业务指导关系,要不断探索符合国资系统特点的日常监督方式,重点要做好“三重一大”等重点事项的监督及执纪审查工作。

  二是突出系统特点,打牢工作基础。国资系统有特殊性,但全面从严治党没有特殊化,执纪重点除了“六大纪律”外,还要进一步聚焦企业关键风险点;要加强机制研究,完善制度流程,区分“五会”(股东会、职代会、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党委会)的运行机制、决策分工和权限,确保有效监督不缺位不越位;要严格检查《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及国资委出台的各项制度规定及落实执行情况。

  三是监督执纪问责、注重工作实效。要从五个角度来审视国资系统纪检监察工作效果:一看纪检组织的权威是否树立;二看监督内容是否全面、合规;三看监督执纪手段是否规范有力;四看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是否形成,违纪现象是否得到严肃处理;五看年度主要任务完成效果,是否充分服务于全区中心工作和区域经济发展。(文/于晓霞  责编/盛慧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