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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淀区打好巡察工作“第一仗”

来源:宣传部 | 时间:2017-09-12
     近日,海淀区委五个巡察组已全部进驻被巡察单位,海淀首轮巡察工作全面展开。海淀区高度重视巡察工作,先后召开了巡察机构成立大会、两次巡察机构全员培训会,以及首轮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真正让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地生根。
  建立健全机制,确保“开好局”。区委巡察领导小组坚持区委统一领导,审慎谋划、精心筹备,印发了《中共北京市海淀区委关于开展巡察工作的实施意见》《巡察工作要点(试行)》和《巡察工作操作手册(试行)》。区纪委区监委全力为巡察机构做好后勤保障,第一时间对巡察干部进行了培训。确定了第一轮巡视对象为:温泉镇党委、区体育局党组、马连洼工委、区民政局党组和圆明园管理处党委。被巡察单位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认识到位,积极表态支持配合巡察工作,并将对巡察反馈的问题综合分析,及时堵塞制度漏洞。
  坚持问题导向,当好“千里眼”。发挥巡察工作“千里眼”作用,坚持问题导向,结合海淀区域实际,把握关键环节,围绕“四个着力”,紧盯“三大问题”,着力发现违反“六项纪律”方面的问题和线索,在政治上找“病根”,做到巡察无空白、监督无例外,坚决杜绝不支持、不配合巡察工作的情况,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全面从严治党的紧迫感和廉洁用权的自觉性。区纪委和区委组织部对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和事项,优先办理并于3个月内反馈巡察办。
  严守纪律规矩,打好“第一仗”。区委巡察领导小组组长肖韵竹对全体巡察干部明确提出“四个决不允许”要求:一是决不允许接受任何形式的吃请;二是决不允许接受任何形式的馈赠;三是决不允许泄露任何与巡察工作有关的秘密;四是决不允许发生任何以巡察谋私的行为。以严明的纪律要求,不断强化巡查干部“监督者更要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树立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履职意识,对不正之风敢于亮剑、对问题线索善于发现,牢记宗旨,敢字当头,勇于担当,确保巡察工作取得实效,高质量高标准打好海淀区首轮巡察“第一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