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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淀区纪委区监委机关第一党支部召开十九大精神学习交流会

来源:组织部 宣传部 | 时间:2017-12-22

   

  12月12日,海淀区纪委区监委机关第一党支部召开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交流会,机关党组织相关负责人讲授党课,支部党员围绕报告会主题开展了交流讨论。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肖韵竹参加会议。

  会上,机关党委书记刘志平,机关党委组织委员、机关第一党支部书记陈璐,机关党委宣传委员、机关第一党支部第二党小组组长毕鲁宁分别讲授党课;党员同志分别结合工作实际,就如何用党的十九大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进行了发言。

  肖韵竹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了学习交流,她强调:一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要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尤其要发挥党小组会在基层党组织中的牵引指导作用,发挥部室负责同志同时作为党小组组长的带头示范作用,切实组织好、推动好、指导好日常党务活动开展,提升党内政治生活质量。二是政治业务两手抓。既要把此次专题党课报告会当作一次党内政治生活、也要当作一次政治理论学习、还要当作一次监督执纪业务的学习。纪检监察干部要把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统领起来,不仅要弄懂学深悟透,提高自身政治站位,更要学思践悟、学以致用,监督检查党的十九大精神情况的贯彻落实情况,确保中央决策部署落地生根。三是强化自我监督。首先要坚持学习常态化,要好之、乐之、钻研之,不断接受马克思主义哲学智慧的滋养,不断汲取各方面综合知识的补给,做到学以益智、学以励志、学以立德、学以修身。同时,要把接受监督常态化,党员干部要带头接受党内监督和社会监督,以坚定的理想信念和铁的纪律,锻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