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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淀区纪委区监委召开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动员培训会

来源:党风政风监督室 宣传部 | 时间:2017-12-15

 

     为切实发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指挥棒”作用,细化操作细则,提高检查实效,创新检查方法,12月13日,区纪委区监委组织开展2017年我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培训工作,会议由区纪委副书记、区监委副主任刘志平同志主持,参与检查考核的20个检查组组长、副组长参会。培训会对检查考核工作提出六个方面的要求:

  创新组织方式。对20个检查组近百人如何分工安排检查117家处级单位进行明确:交叉检查,各派驻组均被安排检查非本组派驻单位,提高了检查效度和信度;对口分配,尽量安排牵头检查组检查对口单位,提高检查的专业性和科学性;组员分散,每个检查组成员由不同单位成员组成,有利于充实队伍、灌注新鲜血液。真正做到全覆盖、抓主体、重日常、强组织、出实效。

  强调主体责任。会议首先明确了考核内容:党(工)委、党组班子落实主体责任情况。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情况;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作风建设、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情况;强化管党治党责任担当、加强党内监督、层层压实主体责任情况;维护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情况;有效遏制腐败蔓延势头、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等情况。党(工)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落实主体责任情况。履行好管党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切实管好班子带好队伍,模范遵守党纪国法、带头廉洁自律等情况。党(工)委、党组其他成员落实主体责任情况。履行好职责范围内的管党治党责任,严格落实廉洁自律规定等情况。

  具化检查方法。检查考核主要采取自查自评、日常评估、现场检查、民意调查、区领导带队督查五种方式进行。各单位党(工)委、党组对照考核指标体系对本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情况进行自查自评,形成自查报告,并作为各现场检查组参考依据。日常评估由区纪委区监委分别对信访举报、执纪监督、执纪审查等监督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打分考核。检查组依据考核指标体系,采取听取汇报、查阅档案、个别谈话、延伸检查等方式,完成对归口监督单位的现场检查。民意调查委托区统计局,对全区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满意度调查。调查结果按照20%的权重纳入年度考核总成绩。区领导现场督查由区委、区政府领导带队,至少选取主管的两家单位,进行现场督查。

  优化结果运用。由区委主要领导、区纪委主要领导及主管区领导对检查考核排名靠后和问题突出的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实施约谈。领导小组办公室适时对各单位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检查结果将作为领导班子总体评价、绩效考核和领导干部业绩评定、考察考核、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报分管区领导作为日常监督重要依据。

  严明纪律职责。要求检查实行组长负责制,各组长要认真履行好自身职责,统筹谋划好组织好本组的检查工作。检查组各成员要本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坚持问题导向,避免走过场,严格按照检查考核标准公平公正打分;检查期间,检查组不干涉被检查单位工作,不承办案件,不对检查工作及发现的问题作个人表态;检查期间,检查组成员要认真遵守廉洁从政各项规定,不准吃拿卡要、不准收受被检查单位的礼品。为增强指标体系可操作性,区纪委区监委党风室同志对30个指标逐一细化说明。

  防止形式主义。本次检查考核为避免形式主义,检查原则上只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方式进行,取消听取汇报等形式。刘志平同志强调,此次检查考核培训要做到四个“明白”和三个“理解到位”。四个“明白”是:讲明白,要求组织者对检查依据、方案、流程、原则等传达清楚;听明白,要求检查组成员要准确掌握检查工作各个环节;做明白,要求检查工作合规、深入、细致;反馈明白,要求各检查组及时、规范、如实反馈检查报告。“三个理解到位”:一是对依据文件理解到位,二是对考核办法理解到位,三是对操作细则理解到位。